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。以深度贫困人口脱贫为重点,大力开展特色产业扶贫。市本级预算安排2000万元,重点支持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贫,提升“造血”功能。全年安排专项资金2063万元,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、农村饮水安全、教育扶贫以及低保兜底保障。加大对对口扶贫地区帮扶,在年初预算安排500万元的基础上,上半年新增500万元专项用于永顺县的帮扶。提升贫困户的保险保障水平,将建档立卡对象“扶贫特惠保”和低保对象人身意外险进行整合,为建档立卡和低保对象购买每人每年60元的“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”。全面加强扶贫资金监管,出台《2018-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,严肃查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,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。
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。争取上级环保资金支持1.34亿元,重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和重金属污染治理、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。全力支持打好保障蓝天保卫战,筹集资金3000万元,重点推动城市交通污染治理、秸秆焚烧以及大气精细化管理。安排交通运营补贴资金2000万元及公共自行车运营资金1000万元,不断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。安排省、市专项资金1263万元,全力支持“两型”社会建设。
助力乡村振兴战略。坚持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资金投入优先保障”原则,2018年,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“三农”资金4.15亿元,建立预算足额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。不断补齐“三农”发展短板,市本级财政每年保持不低于10%的增长,加大对“三农”领域资金投入;从今年起,按照全年土地出让收益的10%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,全年预计可新增资金9000万元。加大涉农资金整合,2018年,计划整合4000万元支持全市十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,整合安排资金3000万元推进十大特色小镇建设。全年将共计投入资金1000万元,重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建设,积极推进“厕所革命”,推动乡村绿色发展。积极拓宽省级和县级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范围,在杂交水稻、蔬菜保险等品种上扩大保险规模。积极推动农业巨灾保险改革试点,已将湘乡市、雨湖区、经开区纳入试点范围。
助力和谐大美湘潭建设。市本级安排城市维护建设资金1.31亿元,用于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。加大城市规划编制支持力度,安排市级规划编制资金2000万元,提升城市品位,优化城市空间布局。推进消防保障工作,安排消防资金1749万元,确保消防工作有序开展。根据国家政策调整,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棚改服务,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列入财政预算和棚改专项债券范畴。上半年,安排保障性住房中央、省、市资金1.29亿元。加强国土收入组织和支出管理工作,1-5月,市直完成国土支出11.82亿元,推进市土地储备中心征地和拆迁补偿。
助力民生保障水平提升。坚持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理念,确保民生支出逐年递增。大力推动就业创业。上半年,市本级拨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7000万元,大力支持“双创”政策落实。安排人才引进专项资金1500万元,加大对高层次技术科研人才引进力度。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引导作用,上半年,安排贴息资金57.34万元,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82万元,扶持个人创业53人次,带动就业569人次。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。安排教育专项资金1.7亿元,将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加到60%以上,重点加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,进一步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学位,着力解决城区中小学“学位难”、“大班额”问题。安排专项资金2200万元,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。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。上半年,安排社会救助资金7892.15万元,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从2015年的460元/人月提升至目前的500元/人月,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7年的600元/人月提升至目前的650元/人月,加强对低保人员、特困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。加快公共医疗事业发展。2018年,安排资金1000余万元,将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在5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55元。持续推进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,将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0元提高到490元。积极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,对58个省定贫困村村卫生室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。新增经费1000万元,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。推动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开展。出台《湘潭市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》,安排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,大力支持公共文化服务,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配送,让文化设施真正惠及全体市民。安排资金1697万元,全力支持第十三届省运会参赛和第五届中国(湘潭)齐白石国际文化艺术节的举办。加强粮食储备和流通。安排供销、粮食流通领域专项资金1309万元,重点用于粮食储备和流通。